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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放弃继承权 侵权配偶不相关
www.110.com 2010-07-09 17:42

  案例回放:居民杨某近日遇到了法律问题。原来,其与丈夫李某于2006年结婚,2010年5月丈夫李某的父亲病逝,留下一套房产。李某前些日子表示,放弃自己的,将父亲留下的房产留给其弟弟继承。妻子杨某想知道,丈夫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是否侵害了配偶的权利。

  司法解答: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其与一般财产权不同,与继承人的人身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具有明显的人身性质。因此作为特定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只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与配偶无关。配偶没有继承对方父母遗产的权利,因此在法律上配偶也不享有对此财产的请求权。没有财产请求权,自然也谈不上一方放弃继承权是对另一方权益的侵害。

  本案中丈夫李某放弃继承权,是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权利,无须征得他人许可。虽然接受与放弃继承会影响到配偶方取得的的多少,但是配偶方对该财产的取得本来就是基于继承人的继承而来,配偶方不能跨越继承人而主张该项遗产。对遗产的接受与放弃是继承人独享的处分权,他人不得越权,更无权主张其放弃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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