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基金法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的关系
www.110.com 2010-07-26 17:06

  投资基金的组成及运作建立在"经营与保管绝对分开"的原则上。基金管理人由投资专家组成,负责基金资产的经营,本身绝不实际接触及拥有基金资产;

  托管人由主管机关认可的金融机构担任,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依据基金管理机构的指令处置基金资产并同时监督管理人的投资运作是否合法合规。

  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在基金契约或基金公司章程中预先界定清楚,任何一方有违规之处,对方都可以制止、控告它,直至请求更换对方。这种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极大地保证了基金信托财产的安全和基金运用的高效。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