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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争议 选择仲裁就不能起诉
www.110.com 2010-07-21 14:48

  购买二手房 约定发生纠纷先仲裁 诉至法院被驳回法官提示———

  案件回放

  张先生有一套闲置房要出售,杨先生通过中介联系到了张先生。在中介的促成下,杨先生和张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交纳了定金。

  杨先生在筹划装修事宜时发现暖气管道破裂,遂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在遭到拒绝的情况下诉至法院。

  法官发现,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纠纷发生时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条款,于是驳回起诉。

  随后杨先生发现,仲裁费用远高于法院的诉讼费用。

  法官释法

  海淀法院曾竞 李鹏:仲裁与诉讼有五点区别:

  1.具有互斥性。如果合同中选择了仲裁,那么便放弃了去法院起诉的权利,纠纷发生时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约定的仲裁机构来解决。而如果没有约定仲裁,那么当纠纷发生时,双方可以去法院诉讼,也可以约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机构不同。仲裁机构具有民间团体的性质,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仲裁员。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当事人不能选择法官。

  3.受案范围不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的人身关系纠纷不能仲裁。诉讼范围无此限制。

  4.费用不同。仲裁费用高于诉讼费用。

  5.救济措施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除非程序中有明显错误,当事人可申请法院撤销。而一审判决之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上诉,对于二审判决不服的可申请再审。

  当事人不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在签订其他由对方或者第三方提供的合同时,都要做到谨慎审查合同,尤其要重视争议解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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