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解除劳动关系 >
用人单位应如何避免招用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
www.110.com 2011-02-17 15:31

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严格按照这一规定执行,来避免招用未解

 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规定:“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严格按照这一规定执行,来避免招用未的劳动者及因此而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文章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