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法:家庭“监护权”“隐私权”共存
www.110.com 2010-07-12 13:22
本报连续报道了一位父亲为了解女儿在大学里的生活,用网上QQ交友聊天方式,探得女儿心底秘密后,热心读者纷纷打进本报教育热线(028-86969195)讲述各种各样的看法。一位家长更提出了质疑:父母行使权有没有侵犯孩子的?记者特别采访了法律、教育专家。
家长:我们应有监护权
在成都工作了近10年的东北人霍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孩子要谈“隐私权”的话,家长就该跟他们讲“监护权”。法律上规定了的,未成年人必须要听监护人的话,家长拥有监护权,可以对子女进行监督和指导。“不能说我们偷看他们的日记、信件、QQ留言、手机短信等就是违法的,因为我们也有相应的监护权!”
律师:监护权应合理实施
对于家长和孩子的质疑,记者采访了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佳林,他说,父母在行使监护权时一定要注意,偷看孩子的日记、信件、QQ留言和手机短信等行为,都属于侵权行为,在行使“监护权”的同时也应顾及孩子的“隐私权”不受侵犯,这就需要父母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不要盲目地进行监护,侵犯孩子的“隐私权”。
专家:“人情味”更重要
“最好不要在家庭中谈法律上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四川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游永恒院长则这样说。他认为,虽然法律规定孩子享有隐私权,父母具有监护权,但是,毕竟父母和孩子并不存在利益上的矛盾和冲突,所以,家庭教育应该具有人情味一点。一方面父母要尊重孩子个人的隐私,另一方面孩子也要与父母进行积极地交流。他说:“允许孩子有自己的一片天地,并跟他们进行‘朋友式’的沟通是最重要的。”最后,他表示,不要用一些令孩子反感的方式来教育孩子,这既是对孩子的不尊重,也会伤害父母和孩子间的感情。当然,作为成长中的孩子,也要体谅父母的良苦用心,多主动与父母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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