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民法 > 民事责任 > 违约民事责任 >
CPA民事责任困扰应声而解
www.110.com 2010-07-13 10:00

企业做假账,投资者受损失,注册会计师应不应该赔?自1996年“德阳验资诉讼”案以来,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问题一直困扰着行业、司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日前,这一敏感问题终于有了突破性进展。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该规定自2007年6月15日起施行。  

  既明确了责任,又界定了责任

  如果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出现程序上的瑕疵,而且与利害关系人的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那么利害关系人就可以向注册会计师索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负责人说:“综合整个新的司法解释,可以说既明确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又界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既是对行业的认可,又是对行业的挑战。”

  新的司法解释中规定,注册会计师有举证责任倒置的义务,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日常执业中需要按规定留存完整而规范的审计工作底稿。“你要证明自己尽到了职责,不应当赔偿,只有拿出证据来。”某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认为,新的规定警醒行业应当更加规范地执业。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表示,近十年来,国内涉及注册会计师行业民事责任的案件有很多,至今悬而未决的案子也有一些。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那些未审结的案例可能因此得以明确。

  对既往司法解释的承继与整合

  分析人士指出,在承继、整合和矫正既往司法解释基础上,新版的司法解释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较新的规定:一是明确侵权责任产生的根本原因,二是明确利害关系人的范围,三是明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规则的法律地位,四是统一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分配模式,五是明确此类诉讼的条件和诉讼主体列置等程序规定,六是明确区分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具体情形,七是强调过失比例责任和责任顺位,八是认定会计师事务所过错责任的具体指引,九是完善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事由,十是强调审判程序的重要性。

  其中,维护公众投资者和相对人等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一是侵权责任产生的原因,不仅包括验资业务,而且包括注册会计师法第14条规定的会计报表、企业合并、分立以及清算中的审计业务;二是明确利害关系人的范围;三是统一过错推定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分配模式,以减轻利害关系人的举证负担;四是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即故意情形以及事务所和分支机构关系方面。

  同时,该司法解释也充分考虑了保障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措施,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规则的法律地位,为该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奠定基础;二是明确此类诉讼的条件和诉讼主体列置等程序规定,防止滥诉;三是认定过错责任的具体操作规则即过错认定指引,以便准确认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责任;四是完善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事由,实现损失的公平分担。“其中的第四项相对以往是重大突破。”中注协有关负责人说。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