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破产法实施后20多家上市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www.110.com 2010-07-12 15:48
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单位联合发起筹建的北京市学会30日在京举行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这是迄今为止,中国成立的首家破产法学会。学会理事会成员包括北京地区大量法院法官、首都高校的法学教授、律师和会计师。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新破产法实施以来,中国证券市场已有20多家上市公司进行了,破产专业的律师和注册会计师作为发挥了积极作用。
破产法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基础性法律,更是经济转型国家的改革基本法。在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全球破产法改革浪潮背景下,中国历经十年多的努力,已于2006年8月通过了新企业破产法。
北京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尹正友称,新破产法实施三周年以来,在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拯救困难企业重生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问题,亟须理论和实务界合力研究解决,北京破产法学会在此背景下成立。
尹正友表示,下一步学会将对破产法领域重大理论、实务问题开展深入、务实的讨论,全面推进我国破产法研究工作,同时,参与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的立法活动,就与破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制订和完善提供参考意见。
相关文章
- ·首例央企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实施
- ·广西首例民营上市公司破产重整
- ·破产重整为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除障
- ·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
- ·关于《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
- ·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
- ·首家央企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落定
- ·关于《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
- ·建立上市公司重整制度的法律思考
- ·上市公司收购怎样进行
- ·上市公司收购怎样进行
- ·上市公司实施管理者收购(MBO)
- ·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份登记存管业务实施
- ·9月1日起上市公司也可申请破产
- ·新《破产法》发力 ST公司破产重整保“壳”
- ·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业务办理实施细则
- ·对我国上市公司实施管理者收购(MBO)的思考
- ·对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实施状况的分析及
- ·上市公司重整五大问题急需司法解释规范
- ·上市公司破产司法解释正在协调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