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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合作建房宣告破产
www.110.com 2010-07-12 15:49

  北京合作建房昨日宣告破产

  于凌罡称合作者期望过高

  昨天,北京首个倡导合作建房的于凌罡在其博客上突然宣布——停止合作建房。于凌罡向记者表示,他所谓的停止合作建房目前操作的一个项目因合作者期望过高受阻。“大家想每平方米7500多元在北四环买房,不可能了。”

  出生于1973年的于凌罡,2004年年底在个人网站上发出了合作建房的倡议,当年在社会上一呼百应,当时有几百名市民交了“份子钱”,其对开发商暴利的指责也在社会上赢得无数支持者。不过,于凌罡合作建房的事业一直不太顺利,2005年首次尝试购置东二环地块失败,其后购置芍药居甲2号地时资金缺口5000万元,再到工体4号地被开发商天价拿走,于凌罡合作建房至今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据传其组织内部的合作者们也产生了动摇。

  昨天,于凌罡在博客上宣称,停止合作建房,暂停尝试组织在北京市区合作建设住宅项目。谈到停止合作建房的问题,于凌罡写道:向所有曾一起合作建房的朋友们致歉。“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我们曾经一起奋斗的某些目标已经无法实现,在北四环东段,凑几百股资金,一起买地,建设四位数以内房价的住宅的机会,已经失去,希望大家理解。”

  记者昨日致电于凌罡,于的情绪不是很好,对于自己带头儿合作建房几年来的经历也不愿多提。被问到其停止合作建房的原因,于凌罡说,最近他和一些合作建房者就一个正在运作的项目开了会议,一些合作者对合作建房的期望值过高。“一些人还梦想着在北四环的东段用7500元每平方米买房,我认为这是做梦了,我没这个能力了。”

  对于是否永久性停止组织合作建房,承认失败,于凌罡留了一个“活口”,他说,博客上曾经规定合作建房的规则没有变,如果能够实现这些条件,他还是愿意继续参与组织合作建房。

  链接 合作建房条件

  1.每股10万元,每人认多少股不限,初步预计需要50股,不超过100股;

  2.通过合法渠道购买土地,之后为后续合作建房者提供“定制房屋”;

  3.一起出资的朋友,需要认同“共赢”原则,不管别人赚多少或被赚多少,只管监督自己签约认可的权利是否兑现,大家签约承诺的义务是否旅行。在合作前提下,我们的目标,就是“暴利”,就是不再傻傻地买房,去花“冤枉得无法接受的面子钱”。合作建房时,一起当开发商,本金由银行监管,买不到地,限期解冻归还每份股本;买到地,一起追求80%到150%的自有资金年收益,真正的合作,一起做开发商。《北京青年报》供本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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