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法 > 品牌经营 > 品牌运作 >
品牌运作心得(3)
www.110.com 2010-07-09 15:07

 

  三、品牌是一个不断互动的过程。

    信息传播管理便显得至关重要。从全面品牌运营来看,品牌的运动发展不仅表现为一个持续性的时间过程,横向上也有相应的展开,这就是品牌运行所表现的互动 性。品牌的塑造最后落脚点是消费者和市场的认同,员工和企业外脑机构的认同,认同是构筑一个品牌资产的基础。所以,品牌的发展与维护需要不断与消费者互 动,不断与整个市场互动,不断与企业外脑机构互动,不断与内部员工互动。在这些互动过程中,企业应该把握好双向平衡式的信息传播管理,所以企业对消费者和 市场需求层面的信息反映应是极端灵敏的,并在品牌创立和发展中去利用它,以之来确定或修正自己的品牌行为,让品牌利益真正打动消费者,使品牌与消费者之间 构成对话与沟通。另外,员工对品牌意义的理解也至关重要,有了这一层面的互动,员工才会理解发展品牌目的之所在,同时能够明确自己的行为规范。还有外脑机 构,如广告公司也是与企业达成互动的关键对象,他们只有及时、准确了解企业品牌行为,才会制定出符合品牌运动的广告策略。这种动态信息传播管理的思想体现 在以品牌经营为核心的企业管理与企业行为中,并在企业组织结构和人事管理上都会有所反映。 

  四、品牌运作须兼顾好近期与长远利益。

    既做品牌又做销量应该是努力的目标。在产品过剩时代,品牌是消费者购买决定的重要因素,没有品牌要做销量,只会在市场竞争中显得步履蹒跚。同时,只做品牌 投资而又不见销量提升,是企业经营者难以接受的局面,毕竟利润是企业运转的动力来源。如何二者都做?可能是企业人与品牌管理者共同关心的问题,也是他们想 要追求的目标。透过表面,我们可以认识到,营销与传播的组合和品牌在市场中的各种细致行为是否到位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核心所在,有了品牌传播推广来扩大知 名度和美誉度,如广告传播,营销上也应作相应布署,如渠道的安排、推销的配合、定价的合适、产品结构的调整等。使广告传播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推荐文章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