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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5”成官方标志
www.110.com 2010-07-08 16:35

  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 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日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将“12315”标志确定为官方标志。今后,凡将该标志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将被驳回,凡未经工商总局授权擅自使用该标志的将受到查处。

  工商总局已通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对该标志的保护。一方面,在“12315”工作机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执法车辆、网站域名、宣传品以及12315联络站等方面规范使用“12315”官方标志;另一方面,对未经工商总局授权擅自使用该标志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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