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意见(6)
www.110.com 2010-08-11 17:48
第三十五条 农业、商业、供销部门,根据农事季节,优先供给优抚对象化肥、农药、地膜、良种、柴油、煤炭等物资。
各行各业,特别是服务行业,在节日期间,安排好当地驻军和优抚对象的节日供应,做好为部队和优抚对象的服务和慰问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实施意见中的“死亡抚恤”中的有关规定适合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第三十七条 本实施意见由市民政局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实施意见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大同市政府 发布日期:1991年11月19日 实施日期:1991年11月19日 (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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