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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外地工失业保险办理程序有调整
www.110.com 2010-08-16 16:19

  为简化失业保险有关业务的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近日合肥市劳动保障局对农民合同制工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后申领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办理程序作以下调整:

  一、农民合同制工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申领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由市属各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调整为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直接办理。

  二、用人单位应自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农民合同制工人档案等材料报送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备案后,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张一英寸照片直接到市失业保险中心办理申领登记,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本办理程序自2006年6月1日起执行。

  外地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程序——

  为简化外地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程序,近日合肥市劳动保障局将原由包河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代办的该项业务调整到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直接办理。

  具体办理程序为:用人单位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外地城镇户口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异地失业人员)的档案材料等报送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备案后,异地失业人员本人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张一英寸照片到市失业保险中心办理失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申请)手续。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按规定程序将异地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转入异地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异地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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