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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2)
www.110.com 2010-08-12 16:18

  目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的学校,按原制度规定执行。没有实行公费医疗制度的学校,其在校大学生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国家关于在校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出台后再按新规定执行。

  四、关于上学一年以上但没有当地城镇户籍的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宜

  在城市上学一年以上但没有当地城镇户籍的大专院校(不包括实行公费医疗制度的大专院校)、职业高中、中专、技校、中小学阶段的学生,按照属地原则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五、关于城镇居民中特殊人群的界定事宜

  城镇居民中属于一二类低保人员的,由民政部门认定;属于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由残联部门认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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