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2)
www.110.com 2010-08-12 16:18
目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的学校,按原制度规定执行。没有实行公费医疗制度的学校,其在校大学生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国家关于在校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出台后再按新规定执行。
四、关于上学一年以上但没有当地城镇户籍的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宜
在城市上学一年以上但没有当地城镇户籍的大专院校(不包括实行公费医疗制度的大专院校)、职业高中、中专、技校、中小学阶段的学生,按照属地原则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五、关于城镇居民中特殊人群的界定事宜
城镇居民中属于一二类低保人员的,由民政部门认定;属于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由残联部门认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上一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 ·安徽省蚌埠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 ·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
-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医
- ·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养
-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山西省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组织实施
- ·河南省关于做好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 ·安徽省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待遇
- ·关于做好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社会
- ·福建省出台政策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甘肃省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州政府
-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城镇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
-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