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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台农业对接中食品安全问题(5)
www.110.com 2010-07-26 15:35

  为了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安全,首先要保障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福建省已颁布了《农业环境保护条例》,明确规定要加强农业环境质量监测与管理,防治农业环境污染。其次,应加强环境监测与管理。建立产地监控和评价机制,监控农产品产地安全变化动态。初步掌握了重点区域的农业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最后是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引导农民采用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同时,组织各级农业部门广泛开展农业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防止农业环境污染的扩散和蔓延,减少农产品污染。

  (二)加强两地农产品的流通管理

  加强台湾农产品集散中心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物流管理水平,缩短流通环节,将有利于减少流通中的损耗与食品安全隐患。目前,泉州石井港已开通对台小额贸易、对金马澎货物直接往来和对金门、澎湖客运直航三条对台航线,并以石井直航马、金、澎为依托,进一步提高直航效率与频度,降低台湾农产品进口成本,积极开展水果物流与保鲜技术研究,实现海峡两岸水果物流配送和保鲜贮藏体系的交流和对接。另外,计划把原石井水产码头扩建成5000吨级对台农渔业专用码头,与闽台农产品市场配套,进一步完善台湾农产品物流。2008年下半年,石井规模达2.3万吨的冷库有望部分投入使用,成为闽台农产品的大仓库,用于海产品、肉类的速冻和冷藏以及水果、蔬菜的保鲜和储存。闽台农产品市场将以冷库为依托,开拓台湾远洋水产品、活鱼进口业务;大力发展两岸农产品的储存、加工和贸易,促进冻品批发市场的形成。2008年8月,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局连续召开两期辖区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培训大会,要求经营者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积极配合工商部门监管,共同维护辖区食品消费安全,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三)建立两地农业安全监管体系

  近年来,泉台两地都在采取行动,加强农业安全。2008年1月“泉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的设立,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我市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促进对台农产品贸易的顺利发展。台湾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分别由“农业委员会”、“卫生署”和“标准检验局”三个部门负责,各部门之间职责明确。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前的检验工作由“农业委员会”负责,市场销售农产品的检验由“卫生署”负责,进口农产品的检验由“标准检验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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