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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食品标签的申请
www.110.com 2010-07-26 15:24

  食品标签的概念

  进出口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申请程序

  (一)进出口食品的经营者或其代理人应在报检前,在行政许可规定的时限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或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食品标签审核申请。

  办理食品标签审核申请须提供下列资料:

  1、《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申请书》;

  2、食品标签的设计说明及适合使用的证明材料;

  3、食品标签所标示内容的说明材料;

  4、产品在生产国官方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或原产地证明(用于进口产品)

  5、经销商或代理商的营业执照

  6、如产品的配料为“纯天然”等,或产品为“高….”,“低…”,或涉及年份、酒龄、荣誉证等特征性指标的提供原产地有效说明材料(用于进口产品)

  7、具有特殊功效的产品应提供实验证明材料(用于进口产品)

  8、出口企业卫生许可证(用于出口产品)

  9、食品标签的样张六套,难以提供样张的,可提供有效照片;

  品种及工艺相同、规格或包装形式不同的进出口食品可以合并提出标签审核申请。申请食品标签审核时,还须提供相应的检测样品。

  检验管理

  (一)、进出口食品报检人办理报检手续时,必须提供《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

  (二)、进出口食品标签未经审核或检验不合格的,进口食品不准入境,出口食品不准出口。

  主管部门:

  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工作,并负责食品标签的审核、批准、发证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和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食品标签审核申请的受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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