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誓“拗断”到重修旧好
www.110.com 2010-07-10 15:09
要求解除
今年国庆刚过,松江区法院的法官接待了年近八旬的江老太。江老太要求与养女。
见到这样的情况,法官并没有简单立案,而是耐心询问了相应的情况。法官还在立案的材料中注明了情况,提示承办法官予以重视。
当年抱回一个女婴
事情还要从45年前说起,当年30出头的江老太因为结婚10年却没能生育孩子,收养了一名刚满周岁的女婴晓娟。孩子抱回来之后,江老太和丈夫为此事经常吵架,不久就离婚了。江老太独自一人将晓娟抚养长大。
晓娟婚后不久就与丈夫离了婚。离婚时,晓娟和丈夫都不愿意要儿子小龙这个“拖油瓶”,这时江老太表示愿意抚养小龙。
老太晚年倍感凄凉
一年后,晓娟组织了新家庭,并生了个女儿,从此之后,她就几乎对养母和儿子不闻不问,江老太独自承担起小龙的一切饮食起居和生活、学习费用,与他相依为命。
没想到小龙有了小家庭后,对江老太也没有以往那么关心了。
江老太觉得自己含辛茹苦把养女晓娟和外孙小龙抚养长大,却落到这样的境地,一气之下就到法院,要求解除与晓娟的收养关系。
做通工作冰释前嫌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得知,江老太和养女之间并没有大的矛盾,小龙才是这件事情的导火索。
原来,江老太一直很疼爱小龙这个外孙,但是长久以来,小龙对江老太疏于照顾。得知这一重要情况,承办法官多次与小龙电话联系,小龙表示以后会改正。
承办法官和晓娟、小龙以及居委会的干部一起去了江老太的家。老人一打开门,看到小龙提着礼物,愣住了。小龙赶紧说道:“奶奶,我错了。”经过法官和居委会干部的劝解,江老太终于回心转意。一个濒临破裂的家终于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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