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市民希望能收养90后未婚妈妈的孩子
“我是一个离婚的男人,小普能同意吗?”昨天,记者又收到一名东莞读者的短信,向记者咨询未婚妈妈小普的情况。
近日,本报报道《谁来救助外来工未婚妈妈》(详见12月10日本报A19版),未婚生子的90后少女小普和儿子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记者收到了一些热心读者的咨询电话,有人表示希望能收养未婚妈妈的小孩,有人则表示对小普“有意思”,希望能进一步交往并娶小普为妻。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收养未婚妈妈的小孩,需要先回原籍入户,并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文/记者余琴 图/记者轩慧
热心读者欲娶未婚妈妈
“见报当天,就有一个东莞男子打电话过来,不断询问小普的情况,希望能把小普的电话给他,他们私下聊,我没有给。”大浪爱心之家的负责人张海文表示,自己询问过具体情况,原来这个打电话来的好心人是东莞的一名保安,对小普很同情,表示想“收养”母子俩,张海文则对他的经济能力表示怀疑,没有稳定的收入,能养活母子吗?还是讨不到老婆希望捡便宜呢?
这位朱先生三番五次找记者,询问小普母子的情况。一开始支支吾吾,表示想帮助他们母子,后来承认是希望单独找小普聊聊。
前日记者再次询问他的年龄和意图时,他表示自己年龄有点大,可能不太适合,但可以提供帮助。昨日,他又给记者发短信,表示自己是离过婚的男人,不知是否小普能够接受。
张海文告诉记者,对小普“有意思”并且希望能娶她的人不少,但是小普年龄太小,现在结婚不合适。“她现在才18岁,达不到,规定女孩要满20岁才能结婚!”张海文告诉记者,除了年龄小,还怕有些人有不良企图,希望乘机“捡便宜”。有人在外打工,收入非常低,也讨不到老婆,将小普交给别人他不放心。至少要找一个收入稳定、经济条件较好的才行。
他表示,现在小普已经在一家工厂上班,月收入上千元,养活自己没有问题。但放在老家由小普父母抚养的孩子,由于生活贫困,还是存在一定经济困难的,希望好心人能够为他们提供经济上的帮助。
几对夫妻争相收养孩子
读者也非常关心小普的孩子,几对夫妻争相收养。“前天晚上,有一个30多岁的广东男子,表示他们夫妻结婚十多年没有小孩,希望收养小普的孩子。还有一对夫妻,专程从广州赶过来,希望领养这个小孩。”大浪爱心之家的张海文告诉记者。
他表示,目前孩子还在贵州老家,最好由小普的父母决定是否送养,而且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最好找经济条件好的人收养,在深圳,最好是有房有车,月收入上万元的家庭才好,一些外来打工者,养活自己都很难,孩子送给他们也不放心。”
民政局:收养需要先回原籍入户
不少好心人希望收养小普的孩子,然而是否能如愿呢?深圳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未婚先孕的情况,应该先回女孩户籍所在地,经当地民政部门和计生部门同意,并办理入户后才能收养。收养者要30岁以上,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能力并且身体健康,没有具体的经济收入要求。
罗湖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中没有针对非婚生子情况的明确规定。 《收养法》规定,“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小孩”,这种情况可以送养,但要先回户籍所在地上户口。“非婚生小孩很难上户口,要咨询当地民政部门,并办理收养登记程序。”该工作人员表示。
律师:未婚生子也可上户口
广东中意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德军表示,《收养法》规定,收养必须到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登记。一般收养的都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者是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收养必须夫妻双方共同送养。如果小普希望送养小孩,则必须到公安机关出具小孩生父下落不明的证明,才可单方送养。
他表示,未婚生子也可以上户口,在孩子父母一方的户籍所在地都可以。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私下协商送养小孩的,这种情况在民间比较普遍,但这在法律上是不承认的,一旦子女与养父母发生纠纷,则无效。因此,最好按照法定程序履行,确定孩子与养父母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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