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契税税率减半政策
www.110.com 2010-07-15 16:13
根据《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的决定的通知》(京财税[2002]1926号)文件的规定,我市契税税率由4%调整为3%.凡在2002年7月1日之后缴纳契税的,一律适用3%的税率。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在3%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别墅、度假村以及每建筑平方米价格超过上年度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一倍以上的为高档住宅,不享受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其他住宅为普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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