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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纳税筹划——补偿贸易筹划法
www.110.com 2010-07-15 17:25

 补偿贸易是指由外商提供技术设备和必要的材料,我方进行生产,然后将生产的产品以返销的方式偿还外商技术设备价款的贸易形式。目前,这种贸易形式在我国特别是沿海地区迅速发展起来。正是由于这种贸易形式的影响范围很广以及其蓬勃发展的趋势,利用补偿贸易来进行纳税筹划将具更大的经济价值。

  在补偿贸易进出口环节,有许多节税的机会和可能。补偿贸易筹划法就是企业利用补偿贸易,“三来一补”,进料加工的机会,从而达到避交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目的。

  下面就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料加工、技贸结合分别介绍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空间。

  来料加工也称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是指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料、辅料、元器件等物件,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以及必要时提供加工设备,由我方加工单位按外商的要求加工装配成成品由外商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即外商提供的作价设备的价款,我方用工缴费偿还的业务。对来料加工项下进口料件和设备可以免征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的范围是:①外商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料件加工返销出口的,②为加工出口产品而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原料油,③进口生产所必需的机器设备、品质检验仪器、安全和防治污染设备,以及厂内使用的、国内不生产的装卸设备,④为加强管理,由外商提供的微型计算机、闭路电视监视系统、传真机等设备,⑤合理数量的用于加固、安装机器的材料。来料加工项下出口的产品免征出口税。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通过以上五个合法途径进行纳税筹划。

  补偿贸易项下由外商提供材料、设备和进口生产所必需的机器设备、品质检验设备和防治污染设备,在厂区内使用的、国内不能生产的装卸设备,以及数量合理的用于安装、加固机器设备的材料,可以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及消费税。

  进料加工是指国内有关单位用外汇购买国外的原材料、元器件、辅料、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经加工后,将成品返销出口的业务。由于对进料加工项下进口专为加工出口商品而进口的料件不受品种限制,也不受出口成品中所含料件的总值百分比的限制,均可以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这样,很多企业便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和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出口转内销的部分也随之免缴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从而获得税收上的好处。

  技贸结合是指以进口大量商品为筹码,引进按一般贸易所不能引进的先进技术,使进口贸易和引进先进技术密切地结合起来的贸易。对开展技贸结合所需要进口的成套散件,其进口关税不按整机,而按零件、部件税率征税。在《海关进出口税则》中没有列明的零部件的税率,则按整机税率的1/3征税。进口的成套散件、零部件、元器件等物件,其进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则按该产品应纳税额的60%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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