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降税承诺,自2010年1月1日起,中国将进一步降低鲜草莓等6个税目商品的进口关税。经过此次降税,中国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降税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在保持进出口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更注重了发挥关税调控杠杆作用,进一步推动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
对关税总水平影响不大
“由于此次降税涉及商品少、税率降幅小,对关税总水平影响不大,因为在这之前的7年间,中国已施行了几次大幅降税,关税总水平将出现一个较为平稳的时期。”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自2002年起,中国就开始逐年调低进口关税,总水平由15.3%调整至目前的9.8%,农产品(000061)平均税率由18.8%调整至目前的15.2%,工业品平均税率由14.7%调整至目前的8.9%。
其中,2002年大幅调低了5300多种商品的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由2001年的15.3%降低至12%,是入世后降税涉及商品最多、降税幅度最大的一年。
2005年降税涉及900多种商品,关税总水平由2004年的10.4%降低至9.9%,是中国履行义务的最后一次大范围降税。
据悉,目前世界农产品的平均关税是62%,大大高于中国的15.2%,可见中国的农产品开放程度已超越包括欧美国家在内的很多发达国家。
“尽管全世界的贸易保护主义又在抬头,但中国依然不打折扣来履行降低关税的义务,这说明中国是非常负责任的,而且中国着实为世界经济的增长做出了贡献。”刘桓说。
入世以来,中国货物贸易进口总额由2001年的2436亿美元增长到2008年的1.1331万亿美元,增长3.65倍,年均增长率为24.6%。中国进口总额占世界进口总额的比例由2001年的3.8%上升至2008年的6.9%,居世界第三位。
新兴国家获得特殊关照
据介绍,2010年,中国还将对部分国家的原产商品实施比最惠国税率更加优惠的协定税率,对部分最不发达国家的原产商品实施特惠税率。而且与2009年相比,2010年中国实施的协定税率产品范围更广、优惠幅度更大。
财政部公告称,明年中国将依据与东盟、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等国自由贸易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对原产于东盟10国、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等国家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比最惠国税率更优惠的协定税率。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自2010年起,中国与东盟自贸区协定将实施第四批正常商品降税,双方90%以上的商品将实施零关税,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全面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
降税后,中国对东盟各国实施协定税率的商品税目数在6800个左右,总体平均税率为0.1%,平均优惠幅度达到99%。
同时,2010年,中国将继续在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框架下,分别对原产于香港、澳门地区且已制定原产地优惠标准的1587个和1209个税目商品实施零关税。此外,2010年中国将继续对老挝、埃塞俄比亚等41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实行特惠税率,其中绝大多数商品为零税率。
“中国内地的广阔市场正在向新兴经济体进一步开放,通过施行关税优惠政策,可以促进中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同时,这也是中国开拓海外市场,尤其是新兴国家市场的重要举措之一。”首都经贸大学财政系教授刘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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