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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收入所得税减半
www.110.com 2010-07-15 15:01

  本报济南12月16日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测算,目前在全国已办理工商登记的近1000万家各类企业中,中小企业占绝大多数,其创造的GDP占GDP总量的六成以上。

  但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中小企业遇到了许多问题,其主要问题之一就是资金短缺,融资渠道狭窄,贷款难问题突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不足。

  据了解,根据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工业企业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

  其他企业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这次获得税收优惠的是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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