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法 > 税收动态 >
泛珠三角区域地方税务合作会议在广西召开
www.110.com 2010-07-15 15:02

  为进一步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地方税务合作,根据《泛珠三角区域地方税务合作协议》精神,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地方税务合作会议于2009年9月22日至24日在广西南宁召开。

  会议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主办。广东省、云南省、湖南省、福建省、江西省、贵州省、海南省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代表团出席了会议。广西区地税局作为东道主做了主旨发言,其他8个省局紧紧围绕本次会议“应对挑战 共谋发展”的主题进行了大会演讲。会议代表还对广西区地税局起草的《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地方税务合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广西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李金早出席会议并致词。

  四川省地税局总经济师杨国玉作了《把握机遇应对挑战 积极提升泛珠区域地税合作成效》的演讲,就面对全球金融危机,9省(区)地税局应不断扩大区域交流合作,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从服务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出三项合作建议:一是深化合作理念,探索务实路径。随着泛珠三角区域地方税务合作的不断推进,我们的思路应当从框架设计层面逐步回归到实质操作层面,进一步发挥现有沟通与合作的效用,继续办好泛珠三角区域地税合作会议,推动多层次、多领域的交流对话。二是发挥比较优势,完善合作机制。

  四川地税愿意本着“自愿互利、携手发展”的合作精神,坚持开放的合作思维和积极的合作态势,把开展税收征管、法制建设、税务稽查等各方面取得的经验和信息,与兄弟省(区)共享,并加快优势互补、信息互通、经验互换的进程,把比较优势充分转化为整体优势,积极促成构建税收服务、征管、稽查、政策、科研五大协作体系,全面提升泛珠区域税务管理和行政管理水平,促进合作各方的多赢。三是准确把握机遇,共同应对挑战。泛珠区域各方地税部门应紧紧抓住发展机遇,处理好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关系,深入研究促进区域产业转移、优化区域产业结构的税收对策,加强泛珠合作中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共同推进区域内产业有序转移和优化升级,提高区域产业竞争力,形成优势互补,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

  与会代表还就广西区地税局起草的《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地方税务合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合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法制、稽查、征管、人事交流等六个方面深化合作的途径。大家一致认为,泛珠地方税务合作作为泛珠合作的一个领域,启动5年多来,经过各方的积极努力,在搭建合作平台、推进人员往来、开展涉税信息交流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随着泛珠区域合作向纵深发展和区域经济税收经济联系的日益广泛和深入,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扩大泛珠地方税务合作领域,推进各项合作安排的落实,促进区域内经济税收的平稳较快发展。

  并对《合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部分修改完善建议:一是强化信息平台的交流作用。各省(区)地税局,在各自的门户网站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地方税务合作”栏目,介绍合作的最新消息和动态、合作协议、组织机构、部门职责、运作机制、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等情况,拓宽信息交流面。二是强化税收法制和税收科研合作。定期交换重要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交流税收法制工作信息。对具有普遍性意义的税收政策、税收征管、税收稽查等难题,由合作各方成立联合调研小组,共同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解决的办法。三是加强税务稽查合作。建立更便捷的稽查情况通报和案件协查渠道,除涉及重大案情或涉案范围较广需要上级单位协调的案件外,实行点对点直接联系,减少中转环节。

  广西区地税局领导表示,在吸取各方意见与建议基础上,完善《合作若干意见》稿,形成会议纪要,以利各方遵循。

  会议还进行了泛珠三角区域地税合作会议会徽交接仪式,第六届泛珠三角区域地税合作会议,由福建省地方税务局承办。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