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后可能存在的争议及解决办法
www.110.com 2010-07-10 10:09
(1)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怎么办?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个人或其直系亲属认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偏轻或偏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劳动能力鉴定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如何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另外,这里有几个问题要强调一下:
(1)什么是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指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过的工伤职工,在鉴定结论作出一段时期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的复查鉴定。
(2)为什么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要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
《工伤保险条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到劳动能力鉴定是按照工伤职工当时的伤情和残疾状况程度作出的,而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有可能通过医疗康复得到减轻,也有可能进一步恶化。规定为期1年的观察期,可以防止当事人过于频繁地提出复查鉴定,干扰正常的鉴定工作。
(3)哪些人有权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经办机构即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
- 上一篇:九级伤残标准
- 下一篇:劳动能力鉴定(伤残评定)流程说明
相关文章
- ·劳动能力鉴定后可能存在的争议及解决办法
- ·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后可能存在的争议及解决办法
- ·劳动能力鉴定争议及解决办法
- ·能力鉴定后可能存在的争议
- ·上海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暂行办法
- ·群体性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研究——以和谐社会的
- ·劳动争议案件存在的问题
- ·劳动争议诉讼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患病时公司解除合同应当做劳动能力鉴定
- ·跨国未婚证明新办法仍存在可能不被承认的尴尬
- ·本人不签合同也可能存在劳动关系
- ·房屋估价争议的解决办法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及时公正解决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的预防与解决
- ·日本个别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 ·鄞州加大劳动争议解决力度
- ·发生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 ·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二)
- ·合伙人争议解决办法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补充
最新文章
- ·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事故
- · 【职业病防治法】卫生行政部门履
- ·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
- · 职业病待遇
- · 疑似职业病的处理
- ·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
- · 职业病诊断因素
- ·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 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 ·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措施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