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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www.110.com 2010-07-10 10:29

  公司给一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想给他点补偿,又不知道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具体的标准是什么,有没有人能告诉我?谢谢!

  律师: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有具体的标准,如果你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劳动者赔偿的话,可以按照下面的规定进行赔偿。

  赔偿金标准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计算。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即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不再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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