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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险统保"落青岛
www.110.com 2010-07-10 09:16

  12月4日,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酝酿了3年之久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在青岛落地。从明年开始 ,如果市民外出旅游出了意外,旅行社责任险赔付不需要找保险公司,而是直接找保险经纪公司,由专人负责理赔。旅游事故责任认定也不再由保险公司“独断”,游客千元内损失可立等获赔。并且,旅游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以往界定困难的责任,也都被明确列入保障范围。

  “目前,青岛游客出游是两个险‘保驾’: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说,旅行社责任险是强制性保险,由旅行社购买,出险之后,国内游最高赔付20万元,出境游则是40万元。旅游意外险则由旅行社代游客购买。但在实际赔付中,旅行社责任险索赔较难。

  三年前,国家旅游局启动了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示范项目。为有效解决旅行社责任保险现存问题,今年12月4日,青岛市旅游局发布了关于旅行社投责任保险的通知,要求旅行社在投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时选择全国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这标志着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在青岛落地。

  本市将在 12月14日至12月18日集中投保,12月25日前完成全部投保工作。记者从市旅游局了解到,旅行社此前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全年需要2000多元,如果投保旅责险统保项目,则每年至少需掏6480元,但业内人士表示,旅行社计算组团成本通常不会把保险支出计算在内,因此对游客出游花费没有影响。

  新规解读

  12月4日,记者采访了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的张军、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李思敏,他们就新规进行了解读。

  理赔工作有了“经纪人”

  “全国性的统保属首次提出。”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的张军介绍说,以往的旅行社责任险的购买和理赔,都是实行旅行社向某一个保险公司投保的模式,赔付的条款和责任的认定均由保险公司负责,不利于旅行社为游客争取合法权益,而且全国各地赔付标准不一,也给旅责险跨区域赔偿造成了很大麻烦。统保示范项目比以往最大的进步是,旅行社直接找保险经纪公司代为购买责任险,经纪公司则专门负责理赔工作。还将成立由旅行社代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旅游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和医学专家共同组成的“事故鉴定委员会”,充当“第三方”的角色,改变以往旅游事故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独断”的问题。

  最低保额提高至20万元

  据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李思敏介绍,新责任险将每人赔偿保额从原来的最低9万元提高到最低20万元,最高赔偿额明确为80万元,旅行社可自由选择20万元至80万元的额度进行投保。而旅游意外险赔付额则是国内游20万元、出境游40万元,因目前90%的旅游意外都属于交通事故,新责任险明确属于赔付范围。这意味着,一旦出险,两个险赔付相加,国内游的最高赔付额是 40万元至100万元,出境游则是60万元至120万元。

  精神损害纳入赔偿范畴

  新的旅责险统保项目中,明确将游客食物中毒、旅游交通事故、游客精神损害等原来旅行社责任险中不包含的情形,纳入了赔偿范畴;团队游客在旅游行程中发生的财产损失,如行李、衣物、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手表、手机等丢失或损坏,也将在保险范围之列,这在以往旅行社责任险中是没有的。

  “但是,首饰、珠宝、文物、信用卡以及各种票据、技术资料等不易鉴定价值的损失,暂时不纳入该保险项目。”李思敏说,以往旅行社责任险只面向游客,不包括旅行社导游、领队,新的旅责险统保项目将其纳入,这就提高了旅行社抵御风险的能力。

  千元内损失可立等获赔

  明年,旅责险统保项目正式实施后,如果旅游途中出现事故,游客或旅行社工作人员只要拨打4006161188报案,对方将委派事故调解员迅速抵达现场。如果事故清晰,损失在1000元人民币(境外游500美元)以内,将由导游或领队先行当场赔付游客,随后再找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如果损失较为严重,为该保险项目特设的事故鉴定委员会将介入,定损定责,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履行赔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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