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损害赔偿 > 损害赔偿动态 >
招谁惹谁了?
www.110.com 2010-07-10 09:17

  10月21日,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法院成功调解处理了一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案件。

  本案中,斑某的狗交给宋某饲养。5月16日 ,宋某带狗去劳动公园锻炼时,一名厨师正在倒着走锻炼,被斑某的狗扑倒受伤。双方因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厨师诉至青山区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所发生的费用。本案中,被告宋某为有听力障碍的残疾人,且为无业人员。在开庭当日,主审法官建议双方进行调解。起初,原告认为自己作为厨师,胳膊受伤会严重影响日后的工作,因此主张较高的赔偿数额。但被告对原告的主张不予认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主审法官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耐心劝说双方当事人,告知原告所主张的高额赔偿依据不足,且被告宋某为残疾人,缺乏收入来源,同时,告知被告也确实存在过错。最终,当事人双方同意调解。二被告同意除已支付的医疗费外,分别再向原告赔偿1000元和4000元,即时清结。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文章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