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损害赔偿 > 损害赔偿动态 >
烟花弹突然爆炸 装修工三级烧伤
www.110.com 2010-08-07 10:52

  来北京打工的小沈在给赵女士家进行房屋装修时,现场突然发生爆炸并燃起大火,将其面部、腿部严重烧伤,小沈为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四处借债,而赵女士和雇主高某却分文未付,蒙受巨大痛苦的小沈将房主和雇主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对其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小沈诉称:因赵女士家需要装修,他在高某的带领下在装修场地干些推沙灰、水泥的活。之前工友们就看到现场有一个圆球,听人说是烟花弹,但大家都没在意,没事的时候还踢着玩。2009年7月30日中午,工友们趁休息的时候在一起抽烟、聊天,突然,只听到“嘭”的一声,一个火球腾空而起,小沈和另外一位工友立即被大火包围,当时小沈头发和眉毛全部被烧光,面目全非,面部、手臂和腿部被严重烧伤。小沈立即被送到医院,因伤势严重随即又转院进行救治。

  经诊断,小沈为三级烧伤,医生为小沈做了植皮手术,从大腿内侧割去约20CM2 的肉皮植到严重受伤部位。小沈上有残疾的老父和卧床的母亲,下有刚上学的女儿,为了支付医疗费四处借债,而二被告却分文未出。为此,小沈诉诸法律,要求雇主高某和房主赵女士连带赔偿73700元。

  房主赵女士说,自己家在半个月前放过鞭炮,但现场早已清理干净。引起大火的烟花弹肯定是工友们扔的烟头点燃的,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自己一分钱也不会出。

  雇主高某则说,事故发生时是中午,并不在工人们的工作时间内,他当时并没有在现场,且烟花弹是原告自己点燃的,有现场的两个工人见证,原告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自己承担损失。故不同意承担责任。

  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李婧怡)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