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据形式之一--现场检查笔录(3)
www.110.com 2010-07-28 13:34
七、现场检查笔录证据的特殊效力
相对于其他证据而言,现场检查笔录的证据力是独特而又具有优势的。即使现场检查笔录为“孤证”时,也可直接作为定案的根据。这是因为:
第一,现场检查笔录属于原始证据。本身直接来源于案件的第一手材料。相对于派生证据而言,原始证据的证据力当然较强。
第二,现场检查笔录属于直接证据,记载的内容与案件的相关性最强,往往也最具实质性的内容,能够直接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相对于间接证据而言,证据的可靠性和证据力更加明显。
第三,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程序比较严格。例如,制作的主体只能是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违法的方式制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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