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土地管理 > 土地政策 >
专家支招房地产调控:闲置和囤积土地要公示
www.110.com 2010-07-05 16:35

近日,上海出现了大批业主集体退房现象,由此引发了上海房地产市场的大地震,也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关注。一些业内专家和学者开始反思上海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并积极地探讨明年地产调控的主要方向。上海社会科学院房地产业研究中心学术部副主任陈则明指出,公示闲置和囤积土地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关键。

    陈则明指出,消除土地囤积是房地产调控的关键。土地一级市场完全由政府垄断,但是土地供应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调节的贡献并不大。房地产商圈地是房地产热的一个重要原因,即使在“8·31大限”之后,开发商还是对土地趋之若鹜。他说,“零地价”圈地和土地囤积要得到实质解决,关键在于公示闲置的土地,让公众来监督闲置的土地。

    根据央行《2004年地产金融报告》显示,2000年—2004年初,全国土地开发面积占全国土地购置面积的比例维持在60%—70%,而在2004年这一年中,这一比例已经不足50%。大量土地闲置出现,既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也导致了全国房价的不断升高。

    公示闲置和囤积的土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房地产过热的局面,但是一些开发商并不这样认为。他们指出,由于拿地后需要支付大量的,房地产企业在拿到土地后要有一定的时间进行融资,因此很难判断怎样才算是空置土地和囤积土地的行为。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