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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外资并购导致的国家经济风险(4)
www.110.com 2010-08-02 14:31

  王巍:在2006年修订的与外国投资有关的并购等政策规章中,国家经济安全问题已经受到了主管部门的重视,并在具体外资并购案件的审查中得到了反映。但这些政策规章的系统性安排不足,透明度不够,也缺少必要的监督和制衡安排。这可能导致在执行中存在一些或推诿责任、或争抢解释与审批权的现象,影响审批质量和效率,增大交易成本,也影响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益。

  国家经济安全关乎一国未来的国际经济地位,如果将国家经济安全这一战略问题的重要制度设计和主要政策管理权下移,必然会因为行政部门之间的意见分歧和利益博弈而难以完成系统构建,更难以建立国家经济安全的长效机制。特别是在部门具体管理中,在确定涉及“战略性、敏感性”产业的企业清单时可能存在设租行为,潜藏着道德风险,将增加交易成本,降低交易效率,引发社会抱怨。有时甚至可能以国家经济安全为由扩大监管范围,维持不合理垄断格局,影响市场公平竞争。

  所以我们在今年的提案中,再次明确建议要尽快成立吸纳行会等民间组织参加的国家经济安全咨询委员会,这一机构由政府部门、研究机构、有关专家和行业协会商会及民间机构等各方面代表组成。由国家经济安全咨询委员会每年对国家经济安全的立法与执法、利用外资情况进行安全与效益评价,重要评价结果要向“两会”报告。国家经济安全咨询委员会定期评价其他国家的外资政策,提出应对措施和对等的经济贸易政策建议,并发布国家经济安全形势及重大案例的跟踪、评估报告和预警指标。

  《商务周刊》:一提到国家经济安全话题,有人认为这是政府的事情,不需要民间的参与。但在建议成立的国家经济安全咨询委员会中,您一直重点强调要吸收民间组织参与到这个机构中来,您认为有哪些必要性?

  王巍:由于历史原因,中国一谈到经济安全总认为是政治问题,“上纲上线”。其实在我看来,经济安全本质是商业的权衡,一定不要把经济安全认为仅是政府考虑的事情,必须有民间的声音和民间的参与。

  我们在提案里也重点强调了这一点:国家经济安全问题,除了政府之外,市场也应享有发言权。充分发挥现有行业协会、商会在维护行业发展方面的积极与重要作用,积极培育中介组织,是吸纳市场智慧、发扬民主法治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政府部门公正监管的有效形式。因此,在制度安排和政策制定与执行中,使市场的各相关利益主体通过行业协会、商会等各种形式与途径积极参与,对于防止政府部门之间的歧见和利益冲突,提高决策的公正性和监管的透明度,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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