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网络犯罪出现五大值得注意的新动向。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副局长顾建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做了如下分析———
一是利用计算机网络制作、复制、传播色情、淫秽物品的案件十分突出。这类案件的违法犯罪分子有的利用互联网出售色情光盘,有的非法提供色情网络链接,有的干脆直接设立色情网页……而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以营利为目的。这类案件去年共立案2000余起,几乎占所有计算机案件的一半。
二是利用计算机网络侵犯公私财物的案件呈多发趋势。这类案件已由利用计算机盗窃发展到了网上诈骗、网上敲诈勒索、利用网络非法传销等等。盗窃、诈骗等传统犯罪被犯罪分子移植到计算机网络后,高科技给这类犯罪带来了更大的欺骗性和隐蔽性,也使警方侦查的难度加大。
三是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案件增幅较大。去年,计算机病毒在我国传播感染情况严重,特别是“红色代码”二型、“尼姆达”等恶性病毒在我国大面积传播,造成一些政府机构、教育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和金融证券等行业的网络通讯阻塞,甚至导致服务器瘫痪。同时,黑客的非法入侵也频频发生。去年警方共查处此类犯罪案件600余起,和前年相比增幅高达58%,严重危害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秩序。
四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案件增多。去年警方共立案侦查此类案件186起,其中刑事案件11起,违法案件175起,比上年增长3倍多。比如,利用网络进行人身攻击、诽谤等等。由于网络四通八达,此类案件所造成的社会影响面广,影响较坏。
五是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持续上升,危害性大。有“法轮功”邪教组织及其顽固分子利用互联网宣传煽动、组织指挥、相互勾结,进行非法活动;有民族分裂分子利用互联网煽动民族歧视和仇恨,组织指挥境内民族分裂分子从事破坏活动;还有一些违法人员受境外敌对组织和敌对分子的蛊惑和影响,在网上传播恶意攻击我党、政府以及国家领导人的反动有害信息。
打击网络犯罪
立法积极应对
如何更好地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我们最需要的,是法律之剑。
有关网络安全的专家说:“目前,我国网络安全的保障主要依靠技术上的升级。但是,单纯从技术角度提供的保障,只能被动地解决具体问题,却不能全面地规范和保障网络安全。要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网络犯罪,必须依靠法律的权威。通过制定规范网络管理,打击网络犯罪方面的法律,充分利用法律的普遍性和强制性,才能真正对网络的破坏者起到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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