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 > 刑法解读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劣药的范
www.110.com 2010-07-15 13:50

   生产、销售劣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必须有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这里的药品,仅限于人用药品,不包括兽用药品。
    2.生产、销售劣药,必须要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后果,才构成犯罪,这也是生产、销售劣药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在犯罪构成上最大的不同。生产、销售假药,只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不必有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发生,就构成犯罪;而生产、销售劣药,必须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根据司法实践,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是指使人丧失知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或者使人肢体残废的,或者毁人容貌的等等。
    “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劣药包括:1.药品成分的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合的药品;2.超过有效期的药品;3.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
    对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处罚,根据其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后果的不同,分为二个档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谓“后果特别严重”,主要是指致人死亡或者致多人重伤等后果的发生。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