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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视频是否造假不容回避
www.110.com 2010-07-13 09:52

  12月12日,盗窃犯罪嫌疑人邢鲲在昆明的小南派出所里“用纸币开铐,用鞋带自缢”,“戏剧性”的死亡将本年度又一个谜团留给了公众。16日昆明警方和检方召开联合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邢鲲在候问室里的录像片断。但这引起了网友更大的质疑,指出疑犯自杀视频可能造假。当媒体就这些质疑采访相关司法机关时,他们却一问“三不知”。(12月19日《现代快报》)

  在官方公布的录像中,第一段视频中邢鲲拿出纸币解铐,时间为11日19时29分;但第二段视频显示邢鲲的第一次自杀,时间已经是次日凌晨4点55分了。从开铐到自缢差9个多小时,其中警方做了些什么?更重要的是,按最早的新闻报道,“11日中午11时”,邢鲲被警方留置盘问,“12日凌晨4时许,邢鲲被投入派出所候问室”,“7时许,发现其死亡”。现在录像显示11日晚7点多,邢鲲就进了候问室,并已经打开手铐,这与“12日凌晨4时许”被送进候问室的说法明显矛盾。是否当晚7点,邢鲲打开手铐后,又被带出候问室,次日4时又被送回?如此矛盾,显然不能。

  又比如,网友质疑,为什么录像里只有邢鲲的背影,其中有无“猫腻”?邢鲲的舅舅也明确否认这是邢鲲,并提出衣服颜色不对、发型和体型不对等理由。也许警方缺乏信息公开的经验和“技术”,只是剪切了反映“开铐”、“自缢”等情节的录像,没意识到这些录像中没有邢鲲的正面像,可能产生的公众疑虑。既然如此,当地司法机关就应公示更多录像和证据,消除公众的疑虑。

  公众并不是吹毛求疵,而是要一个能让自己接受的“说法”,这并不过分。比如本案最离奇的“纸币开铐”,笔者询问过几位警察和的专业律师,他们的看法是,虽然制式手铐的钥匙一般可通用,但在双手被铐的情况下,仅用一张纸币就能开铐,实在很难想象。专业人士尚且疑虑,公众的怀疑也就很自然了。但警方公布的信息,并不足以释疑,到现在公众也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张纸币。

  有媒体要求警方示范“纸币开铐”,以回应外界的质疑,但被拒绝。其实《》第108条已有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局长批准,可以做实验。因此,警方通过侦查实验向公众释疑,也是依法行事。其实,公众是理性的。今年杭州飙车案中胡斌受审时,其体貌明显变白变胖,气质、举止有很大改变,所以“替身”说沸反盈天,最终经司法机关的反复说明,以及新华社发布胡斌显示手臂疤痕的照片,公众才被说服。

  所以,面对公众对邢鲲自杀视频可能造假的怀疑,相关司法机关不能回避,更不能一问“三不知”,而应积极主动地解疑释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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