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本报报道了《狠心父亲出租车上弃病女》后,引起了强烈反响,读者纷纷打电话,表示很关心这名女婴。他们在谴责女婴父母时,也希望能通过媒体的呼吁,来唤醒其父母的良知,让他们把丢弃的女儿接回去。记者昨天从合肥市儿童福利院获悉,被丢弃的女婴在福利院,父母仍没露面。
丢弃婴儿惹众议
“也许那位丢弃女婴的人家里确实有困难,但这也不是丢弃孩子的理由啊!实在不行,向社会求助也行啊!大家给你捐点钱,把孩子病治好不就行了。”家住南七的朱先生打电话说。
“哪有父母这么狠心的!女儿有病就丢掉,还有没有人性啊!”家住琥珀山庄的陈女士说,“他们要是还有良知就应该把孩子接回去。”
在读者的来电中,李女士的话代表了很多人的心声:“弃婴的父母在丢弃她的时候肯定也比较痛苦,现在做出挽救还来得及。对于孩子来说,家庭困难不要紧,她需要的是自己的父母,需要的是自己的家啊!”
这会影响他们的一生
“既然她的父母狠心把她丢弃,再想让他们把她接回去,希望就不是很大了。”合肥市儿童福利院的一位陈姓工作人员说,儿童福利院建院60年以来,弃婴被其父母领回的人数非常少。
据了解,虽然狠心的父母将孩子丢掉,但还是有一些人会通过各种方式来打听弃婴的情况,有的甚至直接打电话到福利院,告诉工作人员什么时间要给孩子喂奶,什么时间要让孩子睡觉。“他们只想得到心理上的安慰,以为将孩子丢弃肯定会有国家和社会来照顾,殊不知,他们的这种行为已经对孩子造成了更大更深的伤害,将会影响到他们的一生。”
弃婴问题需共同关注
“弃婴是一个社会问题,人们不愿意谈起它,因为太残忍。”民政局社会福利处的陈先文处长说,“这些父母将孩子丢弃的主要原因,还是他们没有能力养活一个病残儿童,就想着将这种负担转嫁给福利机构,转嫁给社会和国家。”
据了解,尽管我国的《》、《妇女儿童保护法》等,对弃婴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是由于人们没有真正从法律角度认识弃婴的违法犯罪性质,且有关部门打击力度也不足,致使“弃婴”现象时有发生且有上升趋势。
“这个问题很复杂,需要民政、公安、财政、卫生等多部门一起努力,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支持。”陈先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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