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关于修改酒后驾驶有关法律规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吸引了公众的注意。
对此,岛城各界纷纷热议,对加大处罚力度的内容多数市民表示支持,但对司机酒驾乘者同罚的内容,不少市民觉得如果起来难度较大。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关于修改酒后驾驶有关法律规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吸引了公众的注意。《意见》拟加大醉酒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将醉酒驾车等行为纳入调整范围,在《意见》中,还拟规定司机醉酒驾驶乘客也将受罚的内容。对此,岛城各界纷纷热议,对加大处罚力度的内容多数市民表示支持,但对司机酒驾乘者同罚的内容,不少市民觉得如果执行起来难度较大。
“酒后驾车屡禁不止,就是因为处罚力度太小,如果上升到刑法的层次,对醉驾就是一种震慑,看谁还敢顶风而上。”10日,家住云霄路的王明涛告诉记者,9日晚上朋友们在一起聊起这个话题都表示支持,“喝醉了不管不顾,不考虑后果依然我行我素,对这样的人就得严惩。”
11日,记者还随机采访了20多位市民,不少市民已经了解到公安部要修改法律严惩酒驾,绝大多数表示支持。市民功先生表示:“光靠一时间的严打不行,就得形成法律震慑,对醉酒驾车者严惩。”也有少数市民对修改法律表示担忧,有市民表示:“酒文化受很多人情世故影响,醉驾纳入刑法不一定能让人接受”。对于“司机酒驾乘者同罚”的内容,记者采访了解到,岛城多数市民觉得出发点是好的,但如果真要操作则不是很容易,还有市民觉得现代社会再实行“连坐”有悖立法理念。
私家车车主曹伟告诉记者,司机饮酒乘客不提醒要受罚,是否饮酒连交警都必须用检测器去测,普通乘客怎么能够辨别出来?在岛城某网站,一则有关这个主题的帖子也成了热门,绝大多数网友对“司机酒驾乘者同罚”提出质疑,网友“风子”称:“这个法规不切实际,若是打车难道还得检查的哥是否饮酒?”
山东天颐临律师事务所刘军波律师表示,我国一直没有单独的刑法条文对酒驾进行约束,而在国外对酒后驾车处罚都比较严厉,所以将醉驾纳入刑法调整加大对酒后驾车的震慑力度,有利于社会稳定,能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记者采访了多名律师,他们大多数对“司机酒驾乘者同罚”的内容表示认可,从民法维护公共利益原则的角度考虑无可厚非,但认为执行必须以“明知”为前提,如果同乘者不知道司机已饮酒,则不能强求为之负责,处罚应以财产罚为主。律师们表示,希望意见出台后更具体,以便操作。
- 上一篇:坐醉酒司机车也要受罚!交警难“界定”
- 下一篇:重庆涉黑案件开审 创多个审判历史之最
相关文章
- ·业内人士吁将因公违法批地纳入刑法惩治范围
- ·酒驾行为“高位运行” 拟部分纳入刑法范围(图
- ·养老保险争议纳入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 ·养老保险争议纳入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 ·将养老保险争议纳入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 ·户口争议能否被纳入行政诉讼的收案范围?
- ·聚焦个人信息保护之纳入刑法
- ·刑法修正案(二)
- ·解决国家之间在知识产权领域内的争议的条约草
- ·制假售假处罚信息可望纳入征信系统
- ·《艋舺》原声带热卖 版税分配传争议
- ·企业名称争议的处理
- ·书法需要申遗吗——书法申遗引发争议
- ·鳄鱼公司再次赢得域名争议
- ·山西将专利服务人员职称评审纳入自然科学研究
- ·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纳入遗传资源保护
- ·湖南省将专利指标纳入新型工业化考核体系
- ·民间力量反网络视频盗版引争议
- ·争议央企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 ·住房补贴引起劳动争议该由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