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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管理领域渎职犯罪居高不下
www.110.com 2010-08-07 11:10

    前四月,查办危害能源资源环境渎职千余人,森林资源管理领域占三成

    记者今天(2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1月至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案件967件1098人,其中森林资源管理领域渎职犯罪居高不下,共查办304人,占侦查总人数的近三成。

    据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不断拓展办案领域,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切实加强对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今年前四个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土地资源管理领域人员177人,矿产资源管理领域人员116人,森林资源管理领域人员304人,水电、城建规划、道路交通、环境监管等领域人员分别为36人、97人、31人、25人,另有其他领域322人。其中,安徽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办了该省肥东县林业局副局长李明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等,江苏省检察机关集中立案查办了一批涉及土地和建设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湖南省检察院立案查办了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光祥(正厅级)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案。四川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了林业、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等六类重点渎职犯罪案件61件66人,如乐山市犍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敏林滥用职权,违反规定出让土地,造成130万元经济损失案。

    据不完全统计,这些失职渎职犯罪的渎职行为直接造成或者导致死亡450人,重伤75人,经济损失8.5874亿元。检察机关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6213万余元。

    该负责人认为,前四月,森林资源管理类失职渎职犯罪高发多发态势令人忧心,仅四川省检察机关就查办多起涉林渎职犯罪案件。(王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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