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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女子深夜出门溺水身亡 死因迷雾重重
www.110.com 2010-08-16 18:00

  一女子溺水身亡,因没有证明是他杀,警方不予;指出种种疑点,并指证一名曾出现在女子溺水现场一带的“疑凶”;但遗憾的是,在接受警方调查不久,“疑凶”又遇车祸身亡——

  溺水身亡女子名叫黄玉侠(化名),现年38岁,系孝感市孝昌县季店乡人。生前和老公冷某及两个子女,租住在孝昌县城松竹街,经营食用油生意。

  1月27日晚8时许,黄玉侠接了一个电话后,告诉老公冷某,其表姐胡某在家和老公吵架,她要去劝架:“最多一个小时就回来。”不料,黄玉侠的这句话,竟成了夫妻间最后的诀别。黄玉侠骑着一辆踏板摩托车出去后,并未如期回来。当晚9时30分许,冷某再联系妻子已联系不上。

  黄玉侠一夜未归,她到底去了哪里呢?

  1月28日下午2时许,人们在紧邻县城的季店乡黄埠沙河漫水桥下游30米处的黄埠河中,发现了黄玉侠的。

  当地警方接警后赶到现场,将人和落水的摩托车打捞出来,并展开相关调查工作。

  事发后,家属及时向警方提供了多方面的线索,特别指出,黄玉侠生前曾受到过该县鸣兴公司员工王晓宇(化名)的死亡威胁,且黄、王间存在经济纠纷,王曾从黄手中赊购8000元钱的食用油,至今未付钱。

  与此同时,家属还发现,黄玉侠出事前,与王晓宇通信联络异常频繁。昨日采访时,记者在家属提供的相关通话记录上看到,事发当天,两人通话和发短信有12次;在当晚6时后,两人一共通话10次;王最后一次给黄打电话的时间,是1月27日晚9时26分。

  警方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在孝昌警方事后出具的黄玉侠死亡情况的调查报告上称,通过调取通讯记录,发现死者与王晓宇当晚有过多次通话,并因此认为王晓宇是黄玉侠死亡情况的唯一密切关系人。

  昨日,黄的老公冷某称,妻子和王晓宇以前是同学,此前,王晓宇经常纠缠妻子黄玉侠;为避免被其纠缠,妻子于去年6月还换了手机号,但还是被王晓宇知道了,纠缠依旧。同时,王还曾多次威胁黄及其家人,并称“他(指王)得不到她(指黄),也不让黄的丈夫得到她”。

  感觉有很多疑点,死者家属曾要求警方立案,未果。

  对此,警方称,根据种种情况,他们在1月28日曾去王晓宇所在村找他,没有找到人。后来,他们到王所在的鸣兴公司调查,才得知1月29日,王晓宇被公司派往江西出差了。1月30日下午4时许,王“闪电”出差回来,警方得知后立即将他带回询问,得知,现年41岁的王晓宇,在鸣兴公司路桥公司负责现场管理工作。

  其间,王对民警称,自2008年2月起,他就与黄玉侠“是情人关系,并多次约会发生过多次关系”。黄还曾提出要与他结婚,他没同意,黄为此还到他妻子的娘家闹过;为黄,他于去年7月至11月去过云南。不过回到孝昌后,黄曾多次找他联系并接触过。

  据王晓宇对孝昌警方称,1月27日傍晚,黄让他陪同回娘家看望父亲。起初,王骗她说不在孝昌;不过晚上9时许,两人再次电话联系后,王打的到欧河漫水桥的东头河堤,两人会面后谈了半个多小时的话,后他以对方娘家熟人多为由,没有陪同去看黄的父亲。两人就此分开,黄骑车往黄埠河方向走(距此约1500米处,就是出事水域所在地黄埠河),王原路返回家;当晚11时许,王晓宇和妻子从租住处,带了一些衣服床单之类的物品,一起开车回季店乡的老家了。

  经相关调查后,警方认定,因死者尸表没有外部创伤,系溺水死亡,没有证据证明系他杀,也没有证据证明王与黄的死亡有直接关系,故在1月31日凌晨1时许,让王先回了家。

  就在种种疑问未理清之前,另一个意外发生了。

  2月2日凌晨1时许,在107国道孝昌兴苑街路口,王晓宇被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河南籍汽车辗压致死。据相关监控录像显示,这台车行驶至花园北大桥后又掉头由北向南行驶,车牌号系豫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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