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防卫行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防卫目的的正当性,是的首要条件。如果防卫目的不具有正当性,正当防卫则不能成立,例如聚众斗殴中互相杀伤,由于均有侵害对方的意图,故不存在正当防卫。
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没有不法侵害行为,则无须实施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所针对的不法侵害主要是指对受法律保护的国家、公民一切合法权益的违法侵害的行为。行为人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施正当防卫,对于合法行为不能实施正当防卫。如执法人员、犯罪嫌疑人或者搜查、扣押物品,是依法职务的行为,被拘留、逮捕的人或者第三人不能以其人身自由或者财产权益受到侵害为借口,实施正当防卫。
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这里所说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有两层含义:
一是不法侵害在客观上确实存在的,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二是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已经停止或者实施终了的。
防卫必须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正当防卫,其目的是要排除和制止不法侵害,而不法侵害的行为来自侵害者,因此,要制止不法侵害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造成损害,不能侵害无关的第三者,包括侵害者的家属。
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根据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正当防卫是有限度的,例如对一些并不严重的侵害行为,防卫人应当采取适当的、能够制止不法侵害人的防卫行为。这种行动的强度和后果应以是否是防卫行为所必要的为限度。如果行为人的防卫行为超过了一定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因此在一般情况下,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公民实行正当防卫必须遵守的限度,超过这一限度防卫行为就由正当变为非法。只有在对一些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的情况下,如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进行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无须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行为是出于维护合法利益,制止不法侵害的正当目的,是对国家和人民有益的行为。为了鼓励群众见义勇为,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明确规定,采取正当防卫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相关文章
- ·孙某等二人的行为是聚众斗殴还是正当防卫
- ·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 ·王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
- ·王某刺死妻子杨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么
- ·方岭伟的行为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
- ·从一起案件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 ·王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 ·该案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成立正当防卫?
- ·方岭伟的行为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
- ·正当防卫时间条件
- ·非正当防卫行为包括哪些?
-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 ·正当防卫的条件规定
-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 ·方岭伟的行为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
- ·本案程某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 ·李某某的行为当属正当防卫
- ·夫妻约定财产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 ·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正当防卫比较记忆图
- ·正当防卫比较记忆(图)
- · 探讨正当防卫的几个问题
- · 非正当防卫行为包括哪些?
- ·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相同点和不
- · 正当防卫对象问题
- · 正当防卫时间条件
- · 正当防卫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 · 正当防卫的条件规定
- · 正当自卫的认定标准
- ·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 · 我国刑法中正当防卫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