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 > 罪名解读 > 虚报注册资本罪 >
河南禹州钧都典当行非法吸储2亿元 14人被判刑
www.110.com 2010-07-15 11:11

 近日,涉案金额高达2亿元、涉及500余人切身利益的河南省禹州市钧都典当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果,被告人赵健身等14人分别被判处11年零9个月至有期徒刑两年3年不等刑罚。

  法庭审理表明,被告单位禹州市钧都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前身禹州市第一工业供销公司自2000年4月至2002年6月期间,在被告人赵健身的直接领导、策划下,违反上级管理部门规定,采取向单位职工下达吸收存款任务、发放劝股费等手段,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2.14亿元,赵健身等14名被告人分别吸收1300余万元到11万余元不等存款。

  2001年2月,被告单位禹州市钧都典当行在申请企业名称变更为禹州市钧都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时,被告人赵健身指使被告人席志力、赵新凯,采取作弊手段,向禹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虚报注册资本1700万元。

  日前,禹州市人民法院以和虚报注册资本罪一审判处被告单位禹州市钧都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100万元;被告人赵健身、席志力、赵新凯等14人分别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9个月至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不等刑罚。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