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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认个错咋就这么难?
www.110.com 2010-08-03 17:50

  2008年3月,河南沁阳8位村民举报村支书被挂牌示众,并被以诽谤罪判刑。去年8月事件曝光后引起中央领导重视,案件被撤销,公安部通报错案。之后,政府让还关在看守所的农民“待罪”离开,督促领“补偿款”了事,且拒绝承认错误,为此村民们拒绝领取补偿款(5月13日《中国青年报》)。

  有错就改、做错了事应该道歉,这是小孩都懂的道理,可有些地方政府的领导却就是不懂这个道理。认个错都这么难,想翻案真是比登天还难。难怪村民们当初上诉后案件重审又被加刑,“上诉不加刑”的法律原则被法院以变相加刑的方式否定。这起明显的错案要不是被媒体曝光后惊动了中央领导,恐怕8位农民至今还被关在牢里。

  诽谤罪原则上是自诉案件,将自诉案件办成公诉案件,明显是在滥用刑事司法权。但这一根本经不起推敲的案件却顺利经过了公检法一系列流程,最终把8位村民送进了监狱。这显然不是一两个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问题,否则很难解释沁阳市的公检法系统为何会联手出错。但就在公安部已将该案件定为错案,并转发内部通报后,沁阳市检察院和沁阳市公安局却仍称无法认定案子是错案,并以“因受害人撤回告诉”为由撤销了8人涉及的案件。滑稽的是,当年并非“受害人”村支书起诉,而是检察院公捕公诉。

  有关部门坚持不认错,除了担心承认错案后,公检法部门的相关办案官员会因此受到处罚外,最主要的原因恐怕还是为了顾及政府和相关领导的“面子”。   为了避免“认错”,当地政府可谓动足了脑筋,先是把国家赔偿变成了“按照国家赔偿标准给予补偿”,接着又动用各种关系劝8位村民去领“补偿”,甚至发动了他们亲属所在的单位做工作。春节期间,市政府不仅给8户农民分别送了米、肉、油,“两会”前后还给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活补助,甚至还以可办低保为诱饵,让村民不要再去讨说法。

  沁阳市政府如此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做思想工作实在很让人动容,可惜做错了地方。如果当初在接待村民举报时能有今天“避免认错”一半的诚意,想来事情也不会发展到这一步。他们总是把自己和政府的“面子”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不惜一切代价去维护,却不肯将心比心,照顾一下老百姓的“面子”。遇有群众上访或举报不是积极帮其解决问题,处理失职犯错官员,而是千方百计加以阻拦,试图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对“不听招呼”的就动用公检法打击。结果事情越闹越大,这些地方政府保住面子的努力不仅没有成功,反而丢了大脸。

  向错案当事人认错并道歉,处罚相关责任人并不会有损政府威信,反而是在拯救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公信力,修补因错案而受损的政府形象。如果连这个道理都不明白,那只能说这些官员不具备基本的执政能力,应该尽快卷铺盖走人,以免捅下更大的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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