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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收养公正收养人应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
www.110.com 2010-08-03 17:52

  办理收养人应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

  收养人应提交:

  1. 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 要求收养子女的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本人经济状况、有无抚养能力以及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交证,未婚者提交,离婚者提交明,丧偶者提交证明)及其复印件;

  4. 收养人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家庭、年龄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的证明;

  5. 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婚姻、子女状况证明;

  6. 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不孕(不育)诊断证明;

  7. 事实收养公证应出具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共同生活多年的证明材料,如是捡拾的弃婴应出具捡拾弃婴的证明材料。

  8.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应提供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证明,华侨收养的提供华侨身份证明。

  办理收养人应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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