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审判员:
甘肃炜城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亲属的委托,并征得被告王×本人的同意,指派我们两位律师担任被告王×的辩护人,出席今天的法庭,依法履行我们的辩护职责。
首先,我们对兰州市公安、检察、法院在我们办理被告王×的案件过程中,所给与的方便和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在这里我还要向本案的被害人于××表示同情和慰问。
审判长,开庭前,我们仔细地查阅了本案的卷宗,认真分析了本案的证据材料,多次会见被告王×,并进行了必要的走访调查,我们反复研究了检察机关的起诉书,积极参与了今天的法庭调查,同时认真听取了公诉人的公诉词。应该说,已经对本案有了全面深刻地了解。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本着严肃负责的态度,我们为被告王×进行无罪辩护,下面是无罪辩护理由,供法庭参考采纳。
一、 被告王×没有犯故意伤害罪。理由有三:
1、指控被告王×犯有故意伤害罪的全部证据材料(除鉴定结论外)都是刑讯逼供取得的。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犯有故意伤害罪的证据主要是被告人单××、庄××的口供及被告王×本人的供述,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实王×犯有故意伤害罪。而三被告人的口供又都是在严刑逼供下的产物。为什么这样说呢?从以下五个方面来说明:
(1)庭审调查中,三被告人都讲述了他们在侦查阶段被刑讯逼供的过程。凡是参加了今天法庭调查的人都非常清楚,我在这里不再重复了。
(2)在审查起诉阶段,三被告人均向检察机关提出了他们在侦查阶段被严重的刑讯逼供。
(3)被告人单××、庄××他们身上的伤痕足以证实被刑讯逼供,而且叫人震惊,我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用酷刑逼供。
(4)单××、庄××的二位辩护律师在2002年11月4日的情况反映,更加证实了单××、庄××被刑讯逼供。因为这二份材料早已交到了法庭和检察机关。
(5)对三被告人刑讯逼供的目的,就是要让被告人王×成为故意伤害罪的共犯。2002年6月20日夜,被害人于××被人打伤,6月27日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被告人单××时就已交待了自己的犯罪,同时也交待全部实施犯罪的同案犯,案子已破,为什么还要刑讯逼供呢?对单××的刑讯逼供,就是要单××供出王×也参与了犯罪。总之,对三被告人之所以要施以刑讯,目的是为了逼供,供出王×参加了故意伤害犯罪。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李强故意伤害案辩护词(无罪辩护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