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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明确三种罚款标准
www.110.com 2010-07-17 07:38

  导言:成都市政府法制办昨日公布了《成都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明确三种罚款标准

  从轻、一般、从重

  对于设定有一定幅度的罚款处罚,《实施办法》要求应当视情节在幅度范围内划分为从轻、一般、从重处罚三种。规定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的(如处以违法收入多少倍以上罚款)以及为一定幅度数额的(如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罚款),均应当在最高倍数与最低倍数及最高额与最低额之间划分三个以上的阶次。一般处罚按中间阶次,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阶次,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次。

  明确几种惩罚标准

  从轻处罚:《实施办法》规定,非法财物或违法所得较少、主动停止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八种情形,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无同类违法行为记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还应当在法定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基础上减轻处罚。

  从重处罚:两年内累计发生两次以上同类违法行为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等,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的;经行政机关书面责令停止或纠正违法行为后,仍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等九种情形,则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不予处罚: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四种情形,不予行政处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也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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