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行政管理学会联合举办的“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暨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论坛”在广州召开。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省行政管理学会会长胡泽君出席会议并讲话。
胡泽君指出,简政强镇事权改革首先要坚持改革创新,用新的思路和方法研究镇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紧密结合实践领域的新变化、新形势,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其次要突出特色,紧密联系广东省情、各地地情,围绕镇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重大理论、基础理论和前沿理论问题,开展前瞻性、基础性、系统性研究,不断深化对镇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律的认识,为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理论支撑。再次要贴近改革实际,紧紧围绕镇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着力解决我省镇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最后要善于比较借鉴,及时掌握国内外镇级行政体制改革创新的动态和趋势,为我省镇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自身建设提供有利借鉴。
■观点与声音
简政强镇应实行乡镇分治
昨日,在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广东省行政管理学会联合举办的“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暨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论坛”上,学者激辩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趋势,有的提出要发展成为小城市,有的表示不能简单化,更有人认为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不能一刀切,要结合省情、地情、县情和镇情。
前不久,浙江省在强镇扩权改革中提出了设立“镇级市”的构想,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汪玉凯指出,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趋势就是将镇发展成为小城市。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院长徐勇教授指出,实行乡镇分治,城镇主导,并根据各自的经济基础选择不同的行政管理体制。广东的简政强镇事权改革适应了农村城镇化的需要,走在全国前列,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是有益的探索。
徐勇教授研究发现,镇在历史上是一个特殊的行政单位。从历史上看,乡是以农业为基础的,镇是以工商业为基础的。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我国出现了一批新兴的工商业城镇。经济基层决定上层建筑,城镇对其行政管理体制提出了比传统乡村管理更高的要求。徐勇解释说,乡是同治社会,都是同一的农业人口,镇是异治社会;乡的财政能力弱,镇的财政能力强;乡的经济社会事务简单,镇的经济社会事务复杂,因此,需要实行真正的乡镇分治,以农业为基础的地域实行乡镇体制,工商业为基础的地域实行镇街体制。
而目前我国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分治”,一些镇的基础不是农业,但管理体制还保留原来农业经济体制。20世纪90年代,我国曾经掀起了一股县改市,乡改镇的浪潮,但当时的改革并不是根据产业来划分的,主要还是根据人口。可以说,我国现行的乡镇管理体制延续的是农业社会的体制,远远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其矛盾集中表现为镇制的“大人着小衣”现象
所以徐勇教授认为,应该真正实现名副其实的“乡镇分治”,赋予镇更多独立处理本地事务的自主权。另外,还要赋予镇一定的人事权,根据实际动态调整政府工作人员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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