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法 > 行政动态 >
不看淫秽录像算是廉政?
www.110.com 2010-07-17 07:40

  蒙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办公楼前,竖着一块醒目的《廉政工作制度》宣传板,“不得自制、观看、传播淫秽录相(像)”的规定赫然在列。这一制度被“晒”到网上,饱受非议。专家指出,自制、传播淫秽录像本已有法律明文禁止,再列入部门廉政工作制度之中没有任何的意义,纯属多余。

  刑法第364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此,相信有关领导是清楚的。既然如此,那他们何以会以行政惩戒替代刑事问责呢?只有这么两种解释:一是,可能有警员涉嫌自制、观看、传播淫秽录像,但因“家丑”不宜外扬,只好在内部警示一番;二是,可能在某些领导看来,这一违法行为也就那么回事,纳入廉政制度加以管束,更能显示行政权力如何了得。

  记得有网民评选出 “十大荒唐禁令”,诸如 “严禁官员用公款打麻将”、 “海关官员不得庇护走私”、 “中小学教师严禁奸污猥亵女生”等等,都曾出现在一些部门、单位的职业守则和反腐倡廉制度之内。现在,又有部门居然将触犯刑法的行为,列作行政禁令,真可谓没有最牛,只有更牛啊。

  如此这般,从表面看,似乎是个多此一举的问题。但稍加深究,则不难发现,这实际上是把法律当儿戏,伤及的是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荒谬禁令的背后,是部门权威主义在作祟。从根本上讲,折射出的是法治理念的缺失以及道德底线的失守!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