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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监管需要可靠执法手段
www.110.com 2010-07-17 07:40

  广电总局将持续清理非法视听节目服务网站,目前已有530多家存在问题的视听节目服务网站被关闭,其中包括最大的几家BT网站。有“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版权方权益意识的苏醒和政府监管的日益严格,BT等影视分享下载模式可能已经走到了尽头。

  事实上,早在2008年初,广电总局就曾下发通知称:“从2008年1月31日起,所有在网上提供视频服务的公司,都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同时必须是国有独资或者被国资控股的公司。”除此以外,职责在身的相关部门,也有出台各种规定,以期对网络视听严加监管。目前正在升级的网络视听清理整顿工作,当为上述动作的延续与加强。

  从字面意思理解,“清理整顿工作”,其意应在清理网络中的色情、低俗、盗版等内容,并对“无证”经营的网站进行整顿等等。关闭几大BT网站,只是清理整顿工作的一部分。之所以要关停,最显见的理由莫过于其传播盗版内容。

  日前,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曹云霞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非法视听节目服务网站对整个行业及产业链损害巨大,广电总局将持续清理非法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损及产业链,危害巨大,那么几大BT网站应在关停之列。从该答复中可见,这所谓的“非法”,当指大量盗版内容的传播,并影响了整个产业的发展。

  但是,所谓“非法”,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求解。关闭BT网站的目的是维系网络内容健康,维系整体产业不受盗版内容侵害,而关闭的具体动作,则是查证。正是因为“无证”经营,BT网站被关停。换言之,“非法”的第二重含义,是无证经营。

  值得玩味的是,广电总局有审查网络视听内容的权限,却以许可证入手关停传播盗版内容的网站,其意在控制盗版内容的传播,维系整体产业不受侵害,还是控制准入门槛?亦或者,以查证入手,关闭无证经营的网站,并兼顾传播盗版内容网站的控制?

  网络监管,涉及广电总局、工信部、新闻出版总署等多个部门的工作,而各部门只能从自身职责出发。可以理解的是,“内容审查”方便黄色、低俗内容的控制,而盗版内容的控制,涉及到版权保护的问题,可能需要新闻出版总署来分担任务。但版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在网络视听内容上直接体现效果,也许并不那么容易。最佳入手之处,也许还是广电总局以许可证的管理方式进行。由此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拥有许可证的网站,如果同样传播盗版内容,是否不便监管?

  网络监管的目的与手段如果出现割裂,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就可能需要接受质疑。事实上,任何短时间内希求达到行政执法效果的执法手段,都往往面临这样的问题。暴风执法的不可靠之处,莫过于此。尤其是,网络视听内容的监管工作,是不同的部门在进行多头治理,那么执法手段如何确保其合法性,更加需要谨慎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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