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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派对政改新方案的批评
www.110.com 2010-07-17 07:41

  反对派的批评 特区政府回应

  1.2012年选举方向较05方案民主倒退 2012年选举方向注入了新的民主元素,包括已在2007年争取到普选时间表,透过增加民选区议员的参与,以地区间选方式推动民主选举,只由民选区议员参与选举委员会及立法会议席互选,进一步提升选举的民主成分。

  2.立法会区议会化 不应矮化区议会及区议员,不少现任立法会议员身兼区议员职务,都能兼顾社会整体和地区利益,为立法会和区议会工作都作出贡献。

  3.区议会方案为某党派度身订造 方案是民主方案,2011年的区议会选举尚未举行,鹿死谁手尚未分晓,任何党派均可公平竞争。

  4.应同时交代普选路线图,以显示 人大决定是宪制决定,权威性及法律效力毋庸置疑,有关2012年政制发展的讨论必须以人

  2017/2020年会实行真普选 大决定为基础,2017年的行政长官普选方案应由第四任行政长官及第五届立法会处理,2020年的立法会普选方案则要由2017年普选生成的行政长官及第六届立法会处理,提出要现任行政长官拿出普选方案,是为推动2012年选举民主化设下障碍。

  5.政府应承诺取消功能界别和 现行的功能界别选举未符合“普选”及“平等”的原则,在2020年实行普选时的模式应符合

  分组点票制度 这两项原则;现时社会对如何处理功能界别仍意见纷纭。至于分组点票,人大决定已订明2012年必须维持分组点票。

  6.宁愿2012年政制原地踏步 今天为2012年政制踏出一步,日后仍可争取2017年及2020年落实普选时的方案,毋须今天

  来争取真普选 牺牲2012年的民主进度;2012年的进步虽非普选的先决条件,但若2012年政制能向前发展,对香港的选举制度能平稳地过渡至普选,将起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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