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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不得当听证代表
www.110.com 2010-07-17 07:41

  《广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集意见

  本报讯(记者练情情 通讯员王文俊)东风路改造算不算重大行政决策?公众意见在整个政府行政决策过程中算什么?备受关注的《广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目前还处于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阶段,昨日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公布了专家学者们对该征求意见稿反馈的意见。

  据悉,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10月中旬组织了包括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活动家以及政治学、行政学、经济学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共19人参加的两场座谈会,并以访问调查的形式征求了87位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的意见。

  据悉,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须通过座谈会、公共媒体征求公众意见,并组织专业论证会及听证会。听证代表中,利害关系人代表不得少于2/3,现职公务员不得被选为听证代表。

  公务员不得被选为听证代表的规定引起了专家们的争议,但昨日广州市法制办审查处处长田路向记者透露,为让公众有效参与政策决策,这一规定应该会保留。

  专家们指出,对决策的社会监督,关键是在何种情况下公众有权可按程序暂停或终止正在执行的决策。九成专家认为“有必要”在《广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里明确决策在何种情况下应暂缓、延迟甚至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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