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报道】因驾车时未系安全带,并接听电话被交警扣2分罚款50元。车主却坚称自己没有违法行为,要求交警拿出证据,并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告到法院。日前,白下法院经审理驳回了车主的起诉。
8月17日下午4点左右,市民刘寒光(化名)驾驶着一辆越野车行驶至白下路时,被一名交警拦下。交警表示刘寒光没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系安全带,并在开车途中打手机,对其做出扣2分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刘寒光不服交警的处罚,拒绝在行政处罚书上签字。5天后,刘寒光提起行政诉讼,将交管局告到白下法院,要求撤销对其的行政处罚。
庭审中,当天在白下路执勤的3名交警全部到庭。
刘寒光称,当天下午,他开车经过白下路时,肯定系了安全带,而且绝对没有打手机。在他被交警示意停车靠边时,他感到很奇怪。摇下车窗后,交警就称他没系安全带,而且行车途中拨打手机,要进行处罚。“我当即要求他出示我违法的证据,比如照片或是录像。但他说是其他执勤的同事看到我的违法行为后,通知他拦车执法的。”刘寒光说,那天天气很热,他开启了空调,并一直关着车窗,从外面根本不可能看到他的动作。
3名交警却称,事情并不像刘寒光说的那样。最初发现刘寒光违法行为的交警说,当天他正在一家超市门口执勤,透过刘寒光打开的车窗看到其正在接听电话,安全带也没有系。但因为中间隔着一股车道,他无法上前执法,就用对讲机将车牌号告诉了在后一路段执勤的同事,也就是具体处罚刘寒光的交警。
“接到同事的通知后,我便拦下了刘寒光的车。我当时就告知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要处罚。”这名交警说,他看到刘寒光时,刘的左手正放下手机,右手准备去拉安全带。然后,他便开出了处罚单。这名交警的另一名同事也证实了这一说法。
法院经合议庭合议后认为,3名交警的证言均能证明刘寒光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对其处罚,符合等法律规定。据此,法院当庭判决驳回刘寒光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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