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本报报道了“药贩子竟然是国税局的科员”一文后,引起了省国税局的高度重视。经查,杨某系临夏市国税局在编科员。临夏回族自治州国税局调查核实后,初步决定给予杨某行政降级处分。
报上登广告卖药又卖刀
临夏市国税局科员杨某,在兰州某报上刊登广告,“办一切合法有效的手续(税务、车辆、驾照等),另厂家直销纯手工保安刀剑系列,承接各类工程,治疗骨伤特效药,藏传佛教择吉旺宅旺财术”。
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该广告后,于9月20日来到了杨某所在的张掖路金英大夏812室。药监执法人员在812室发现,杨某除了非法贩卖药品外,还在贩卖刀具。执法人员在屋内找到了管制刀具一把,还有一张空白未使用的税务登记证,上面盖有“甘肃省临夏市国税局”公章,同时还有一些税务机关开出的税务发票。杨某承认,他在此租住已达半年之久。
省国税局要求严肃处理
10月7日,报道刊发后,引起了省国税局的高度重视。当天上午,省国税局办公室和监察室负责人给记者打电话了解相关情况。监察室主任张学明说,他们看到晚报报道后,向局长作了汇报,局长非常重视,并责令临夏州国税局等单位调查落实,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张主任说,杨某的违法行为给临夏州国税局的工作敲响了警钟,他们要求临夏市国税局在全局展开排查整顿工作。待处理结果出来后,要在全州进行通报,领导干部要深刻反思。
对于杨某的违法行为,临夏州国税局根据公务员管理规定和药监局的处罚决定以及情节的严重情况,做出行政处罚,然后报请省局批准。
临夏州国税局初步决定行政降级
昨日(10月9日)上午,临夏州国税局的几名工作人员来到本报说明情况。一名工作人员说,本报报道真实可靠,对他们的工作起到了有力的监督作用。10月8日,他们到城关药监局了解了情况,并观看了现场录像,和杨某本人也做了谈话。根据调查结果,初步决定给予科员杨某行政降级处分。待会议研究后,报请省国税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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